第一條為激勵企業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科學管理、打造精品,推進我市裝飾工程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創建質量強市,特設立我市建筑裝飾工程榮譽獎“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以下簡稱為“市裝飾獎”)。
第二條 申報“市裝飾獎”的建筑裝飾工程應當是設計與施工完善結合,符合國家和廣東省各項標準和規范要求,設計創意和施工工藝達到先進水平的裝飾精品。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公共建筑裝飾工程,與建筑室內外裝飾密切相關的室外景觀與環境的裝飾工程。
第三條“市裝飾獎”分公共建筑裝飾類、建筑幕墻類及設計類三類,設計類不單獨申報,必須與公共建筑裝飾類項目一同申報。
第四條創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活動是建筑企業在建筑活動中自愿參與的行業活動行為。
第五條申報范圍:
(一)“市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類)”的申報范圍:
1.承建單位申報的各類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金額或工程結算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不含設備購置和安裝費用),且為承建申報單位自行施工,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2.古建筑、保護性建筑、修復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紀念性建筑等,裝飾工程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應為整體裝飾裝修。
(二)“市裝飾獎(建筑幕墻類)”的申報范圍:
承建單位申報的建筑幕墻工程面積不低于4000平米或工程結算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不含設備購置和安裝費用),且為承建申報單位自行施工,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三)“市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設計類)”的申報范圍:
參加評選的設計項目必須是申報本年度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的評選工程。
第六條在我市確屬優秀,施工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設計有相當獨特的創意,具有較高科技含量,但工程面積或造價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低于70%)建筑裝飾工程,向佛山市建筑業協會申請,經批準后可申報。
第七條申報“市裝飾獎”的建筑裝飾工程應符合工程竣工驗收時施行的國家和建設部、省建設廳頒布的有關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合理,質量控制資料完整,使用功能完善,觀感質量評價好。所申報的建筑裝飾工程必須在前一年度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通過竣工驗收,且已通過消防驗收和室內環境檢測,無工程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隱患。驗收時有整改內容的工程應完成整改并已通過再次驗收。
第八條申報“市裝飾獎”的建筑裝飾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符合國家室內外環境控制指標。
第九條工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列入評選范圍:
(一)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或出現違反建筑市場管理行為的工程;
(二)有質量隱患或技術資料不符合國家驗收標準的工程;
(三)竣工后無法進行現場檢查的工程;
(四)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五)保密性工程;
(六)上年度已申報但未通過評選的工程。
第十條“市裝飾獎”每年評選一次,協會技術部為評優活動的常設機構,負責評審活動的組織、接受申報、獲獎名單公布等工作。
第十一條申報“市裝飾獎”的時間為每年的2月,評選時間為3月。
第十二條各施工企業應在開工前認真制定工程創優目標計劃,并應在工程開工十五天內將創優目標計劃書送協會技術部備案。創優目標計劃書應包括:工程概況、質量目標、進度計劃及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架構等。沒有報送創優目標計劃書的工程項目不能參評。
第十三條申報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應按下列規定提交資料:
(一)市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類):
1.申報資料總目錄;
2.《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申報表》一份;
3.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主要合同部分),工程施工的結算書復印件各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消防驗收合格和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合格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5.工程質量控制資料;
6.工程主要部位的竣工平面圖,以及相應的深化設計修改證明文件(圖紙應為標準2號圖紙,折疊成A4幅面大小單獨成冊;封頁標注申報工程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7.主體建筑的外觀、建筑裝飾工程總體概況及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10-20張(照片要求7英寸規格,配簡短說明,用相冊活頁保護,單獨成冊;彩色照片另按500dpi進行掃描成圖片數據jpg格式,刻入5寸光盤,用相應大小的方型標準封套保護;用計算機修改過的圖片無效);
(二)市裝飾獎(建筑幕墻類):
上述一、1-7資料,以及:建筑幕墻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合格證明、隱蔽工程的性能檢測記錄、幕墻計算書、幕墻工程節點圖等內業資料復印件一并報送,建筑幕墻內業資料單獨成冊。
(三)市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設計類):
1.申報資料總目錄;
2.《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公共建筑裝飾設計類)申報表》;
3.設計單位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工程設計合同復印件;
4.主設計師的資質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5.工程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及室內環境驗收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6.主體建筑的外部、建筑裝飾工程主體及各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照片要求7英寸規格,配簡短說明,用相冊活頁保護,單獨成冊;彩色照片另按500dpi進行掃描成圖片數據jpg格式,刻入5寸光盤,用相應大小的方型標準封套保護;用計算機修改過的圖片無效);
7.建筑總圖;工程主要部位的竣工圖,包括平、立、剖面圖;水、電、暖、通、空調等設備專業的系統圖及設計說明;設計總說明(圖紙應為標準2號圖紙,折疊成A4幅面大小單獨成冊;封頁標注申報工程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8.方案效果圖(A4幅面規格打?。?。
(四)申報資料必須準確、真實;提供的文件、證明和印章等必須清晰,容易辯認。
第十四條市裝飾獎的評審工作由市建筑業協會召集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委會成員從市建筑業協會建筑施工質量管理專家庫中抽取。評委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豐富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能勝任評審工作。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先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對工程資料完整的工程給予評分,工程資料不完整的工程終止評審程序。
第十六條對工程資料完整的工程進行現場實物質量核查,同時了解業主和用戶對工程質量的意見,并進行評分。
第十七條評審委員會進行實物觀感質量核查時,工程觀感抽查點質量狀況達到好的比例應在85%以上。評審委員會以觀感評審為主,結合業主和用戶對工程質量的意見、工程類型、工程規模、施工工藝、科技含量和工程資料質量,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評委會將評審情況報送佛山市建筑業協會,檢查未達到市裝飾獎標準的工程,評委會歸納存在的主要問題,交佛山市建筑業協會通知申報單位。
第十九條“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每年4月發布一次,發布前將經評審達到“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標準的項目在佛山市建筑業協會網上公示一周,公示期內不存在質量問題投訴的工程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后按第二十條規定發布。
第二十條符合“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評審標準的工程授予“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榮譽稱號,其中符合“廣東省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評選范圍的項目推薦參加“廣東省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評審。
第二十一條由佛山市建筑業協會向獲得“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的承建、監理等單位及負責該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授予獲獎證書和個人榮譽證書,并對獲獎的單位、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予以公布并通報表彰。
第二十二條參與市裝飾獎評審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行為規范、保守秘密、廉潔自律。違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參與評審的資格,并將違紀行為通知其單位。
第二十三條佛山市建筑業協會秘書處受理對市裝飾獎評委的投訴,評委在評審工作中有不公正、不公平行為的,取消評委資格,且不得作為以后所有評審工作的評委人選。
第二十四條對已經獲得“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稱號的工程,若在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投訴的,佛山市建筑業協會應組織專家對工程進行鑒定,并有權對工程質量問題嚴重的工程,作出取消該工程“佛山市優秀建筑裝飾工程獎”稱號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佛山市建筑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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