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引導和激勵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升城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綠色施工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綠色施工導則》、《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廣州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與評價標準》,結合廣州市建設管理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廣州市設立“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和“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標準化示范工地”獎項。其中,“標準化示范工地”獎項是廣州市建筑工地的最高獎項。獎項每年度頒發一次,在當年竣工后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結果告知書》的參評項目中評選,表彰文件和榮譽證書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制發。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符合本辦法規定建設規模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工程。
第四條 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獎項評選遵循企業自愿原則,企業可在工程開工后自愿申報,在施工全過程分階段接受相關部門和專家檢評,工程竣工后向評選組織提交由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出具安全生產標準化合格結論以上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結果告知書》,才具備候選資格。
第二章 評選組織
第五條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設立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評選工作辦公室,負責樣板工地獎項評選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立“評選指導工作委員會”,評委成員由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推薦派出,由辦公室審定聘任。
第六條 評委成員實行檢評回避制度,凡屬評委所屬單位監督、管理、施工、監理的建設項目,評委本人不得參與該項目的評審打分。
第七條 設立廣州市樣板示范工地審核工作小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部門、市轄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安全監督機構組成、各行業協會派員參加。審核工作小組的職能是對擬命名為樣板工地、示范工地的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情況進行審核。
第三章 參評范圍和條件
第八條 建設項目在辦理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并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后,承建單位可填報申請表向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評選工作辦公室申報創建樣板工地獎項評選。
第九條 創建樣板工地獎項的項目應達到以下建設規模:
(一)總承包施工6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綜合建設項目;
(二)投資為3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橋梁隧道、管線工程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投資1200萬元以上的小區或村鎮市政項目;
(三)投資為1000萬元以上的二次裝修工程;
(四)獨立中標的1500萬元以上的機電安裝工程;
(五)投資為500萬元以上景觀工程、公共設施工程;
(六)能滿足創建樣板工地條件,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社會效益的其他工程。
第十條 申報單位在申報時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施工工地已按規定設置工地圍墻、圍擋、實施圍閉管理,工地內已合理分設辦公區、生活區、施工作業區。
(二)建設項目已具有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已制定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分階段實施方案;已制定綠色施工總體策劃書及分階段實施方案,施工總平面已按BIM深化設計布置完畢;施工安全管理資料已按規定使用《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并已建卷、收集和整理。
(三)建設項目的勞務工資發放已實施《廣州市建筑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設項目對勞務隊伍已實施對進場、上崗人員進行三級教育,按建設行政相關主管部門規定開辦“農民工學?!?。
(四)建筑工地以BIM技術繪制現場消防平面圖,并按施工步距及時配置消防設施;施工用電的總配電和分配用電系統已形成。
(五)項目已建立安全文明管理體系及綠色施工管理架構,按工程規模配備專職安全員,綠色施工管理員。
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參評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獎項工地,由建設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所標注的施工單位組織申報,監理單位可同步申報。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后,連同必備的申報材料,到評選工作辦公室辦理申報登記手續,登記完畢后,將備案通知書送達項目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工地所在地域的街道城管部門,接受相關監管部門日常監督與指導。
第十二條 實行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建設項目,如有多個專業分包,分包單位可作為參建單位參與主體單位評選;分包單位作參建時,其分包工作量或工程量須達到總承包工作量或工程量的20%以上,如工程體量大,分包工程量也應達到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相應規模,參建單位應積極配合總承包單位的創建活動。由建設單位另行委托總包單位實施總承包管理的專業承包項目,如規模達標可納入參建單位同步申報。
第十三條 申報參加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應遞交以下資料:
(一)《廣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申報表》(見附件一)一式二份、《廣州市建設工程創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施工樣板工地備案表》(見附件二)一式四份(表式可在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網站http://www.gcia.org.cn/下載);《項目綠色施工實施項目計劃表》。
(二)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手續或臨時施工許可批文、建筑廢棄物處置(排放)證復印件,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現場誠信評價評分核定表(已上傳至我市誠信綜合評價體系中參與評分的)、參建單位施工合同(可在簽訂分包合同后補充提供);
(三)擔任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擔任項目安全管理主要責任的安全責任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擔任項目總監的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登記表或安全監督管理通知書的復印件。
第五章 評審程序
第十四條 企業申報后,評選辦公室根據工程的不同施工階段,(基礎施工階段、主體結構階段、裝飾安裝階段)或工程進度情況,組織評委到現場,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文明綠色施工資料情況進行評分認定,每次的檢評結果交由評選辦公室匯總。
第十五條 現場評審包括以下內容
(一)聽取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介紹項目概況及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綠色施工、開辦農民工學校等情況;
(二)檢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綠色施工、達標創優及農民工業余學校培訓教育情況;
(三)抽查項目管理部和監理管理部的安全管理資料、文明施工和綠色施工專項資料;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安全部門檢查下發的整改意見書及回復單。
(四)檢評組向項目部反饋檢查結果,提出整改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評審依據以下文件與規定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三)《綠色施工導則》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五)《廣州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與評價標準》
(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七)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以及各個時期關于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方面的要求和規定。
第十七條 每年度的三月,由評選工作辦公室匯總上一年度檢評結果寫出評審報告和列出年度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候選名單,提供給樣板工地審核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審定結果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將名單向社會公示。
候選名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施工現場必須通過三次及以上的檢評組檢評,且每次評分需達到85分以上;
(二)項目完工或竣工并取得安全監督站出具《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結果告知書》,評定結論為合格以上。
(三)綠色施工項目須按《廣州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與評價標準》的評價內容進行評價,項目按上報至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綜合信息平臺參與誠信評分的項目進行評價,房屋建筑工程實施的評價項目不低于實施項目總數30%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的評價項目不低于實施項目總數20%以上,裝飾裝修工程及參建的專業施工承包工程實施的評價項目不低于實施項目總數15%以上。推薦參評“標準化示范工地”和“綠色施工”的項目,實施項目應達到35%以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評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
(一) 項目發生過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項目因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文明施工發生嚴重問題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與通報批評的;項目沒有按規定上傳綠色施工誠信評價評分核定表的;
(三)項目未按照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組織施工的;
(四)項目違反城市建設管理規定被市城管部門行政處罰達三次以上的;
凡被終止參評資格的項目,評選工作辦公室在了解情況、查證事實、作出終止評審決定后,書面通知參評企業。
第六章 表彰獎勵
第十九條 (一)每年三月,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評選工作辦公室按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進行候選項目匯總、核查、公示;(二)在征集建設項目所屬安全監督站意見整理后,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提交廣州市樣板工地審核領導小組審定表彰名單;(三)每年同步在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入選項目中按15%的比例,評選“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標準示范工地”獎項,作為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最高獎項。
第二十條 表彰對象為項目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以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專職文明綠色管理員、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倡導受表彰的施工企業對獲獎項目管理部及人員給予獎勵。
第七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一條 申報單位必須實事求是做好創建工作,項目制定的相關制度必須結合現場實際,施工過程形成的相關安全管理及文明綠色施工資料必須如實反映,真實填寫,并可反映現場實際,指導現場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二條 現場檢評分為文明施工評分和安全管理評分,綠色施工評價項目認定等三項。前二項評分必須分別達到85分以上,其中一項達不到85分,該次檢評打分不得通過。綠色施工評價項目認定,以項目上傳信息結合現場實際確認。在第一次檢評時,未獲通過而有條件整改的,整改后再組織復評,如復評仍不能達到創優分數線的,則終止參評資格。
第二十三條 檢評組或安全監督站、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對項目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施工監理駐場項目部必須進行整改復查加具復查意見。
第二十四條 在創建樣板工地過程中,如項目出現情節嚴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違規情況,或綠色施工評價項目虛報造假的,經查證屬實的,評選工作辦公室可發通知中止或取消該項目參評資格。評審結果公布后,發現表彰對象與獲獎條件不相符,經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公室核查確定,由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撤銷其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評審人員應客觀公正、廉潔自律,恪盡職守,嚴格依照檢查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進行檢查、公正評分,對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的取消評審員資格,情節嚴重的建議其所在單位予以相應處分,并追究相應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穗建質[2011]335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前申報的在評項目,按實際情況向本辦法過渡。
附件:
1、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申報表
2、廣州市建筑工地創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備案表
3、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現場誠信評價評分核定表
附件一
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
申 報 表
建設單位 (蓋章)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申報單位 (蓋章)
單位聯系人 電話
工地聯系人 電話
申報時間 年 月 日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制表
工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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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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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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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施工許可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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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監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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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督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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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代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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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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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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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許可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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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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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注冊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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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理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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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注冊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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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建單位 |
單位名稱 |
參建內容 |
工作量(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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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工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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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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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萬元) |
建筑面積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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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數(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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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數(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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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項目進度 |
基礎(±0以下)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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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0以上)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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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裝飾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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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或其他項目進度 |
0-30%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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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0%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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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00% |
開始日期 計劃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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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否參評省級(安全文明示范□)(綠色施工□)獎項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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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提供的資料內容 |
序號 |
材 料 名 稱 |
頁數 |
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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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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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表》或監督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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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廢棄物處置(排放)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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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廣州市建筑工地創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備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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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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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參建單位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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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綠色施工實施項目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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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培訓證(B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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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專職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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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項目總監注冊執業資格證、注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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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意見 |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蓋章) |
監理單位: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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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建單位意見 |
參建單位1:
年 月 日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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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建單位2:
年 月 日 (蓋章) |
參建單位3:
年 月 日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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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需說明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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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階段評審 |
檢評組 |
階段評分 |
檢評分 |
安監站 |
綠色施工 |
評價核定項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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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環保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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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礎施工(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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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節水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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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結構施工(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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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節材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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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裝飾安裝(7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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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節地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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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節能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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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審定 |
評選工作辦公室審核結論:
年 月 日 |
樣板工地審核小組審定結論:
年 月 日 |
附件二
廣州市建筑工地
創建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備案表
監督登記號:
建設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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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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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證號 (臨時施工許可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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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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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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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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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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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單位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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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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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區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街城管部門: 我工地已根據《廣州市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評選辦法》申報參評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我項目部將嚴格按照城市建設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搞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綠色施工管理,扎扎實實地做好創建工作,熱誠歡迎貴部門給予工作指導。
工地聯系人: 項目部(章)
電話: 報備日期: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報評選辦公室,一份報項目的安全監督站,一份報項目所屬街道城管部門,另申報單位自存一份。
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現場誠信評價評分核定表
工程名稱:
分類 |
評價項目 |
分值 |
評價標準 |
評價得分 |
環保 |
1.土方作業階段,建筑挖掘機應在合適位置安裝噴水降塵設備,及時對開挖土方揚塵污染嚴重的部位進行噴水處理。 |
3 |
安裝噴水降塵設備并噴水處理,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2.土方開挖階段,在施工現場設置,采取大面積噴水噴霧措施降塵。 |
5 |
噴水降塵設施,噴水噴霧措施降塵,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3.使用低噪音、低振動的機具,在施工場界對采取隔音與隔振措施、噪音進行實時監測。 |
3 |
隔音與隔振措施,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4.在樓層外排柵采用噴霧安裝降塵系統,減少揚塵污染。 |
5 |
樓層外排柵采用噴霧安裝降塵系統,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5.非施工作業面的裸露土或臨時存放的土堆閑置3個月內的,應當采用密目網或彩布進行覆蓋、壓實、灑水等降塵措施;裸露地面或臨時存放的土堆閑置在3個月以上的,應當對其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 |
3 |
采用密目網或彩布進行覆蓋或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6.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如管道回收等)或采用容器吊運。 |
3 |
臨時專用道(如管道回收等)或采用容器吊運,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7.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到現場封閉式垃圾點。 |
3 |
垃圾分類,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8.施工現場采用粉碎機、振動篩選機、小型免燒制磚機等設備,現場加工。 |
5 |
建筑垃圾(磚渣、砼碎塊等可利用)現場加工,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9.回收利用,制作回填材料,用于基坑回填、地下室墊層、市政道路墊層、小區道路墊層;回收利用建筑廢棄物,制作環保免燒磚,用于地下室磚模、地下室隔墻。 |
3 |
建筑廢棄物利用,加3分,時間1個月 |
□ 加3分 |
|
節水 |
10.采用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系統和循環用水裝置。 |
5 |
中水系統裝置,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11.回收利用的水箱須采用鋁合金、鐵、不銹鋼及塑料等材質制作。 |
3 |
中水回收水箱使用鋁合金、鐵、不銹鋼及塑料等材質,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12.回收利用水,使用于生活區的綠化澆灌、道路沖洗、沖洗廁所;回收水資源用于工地現場器具、設備、運輸車輛的清洗及砼養護等。 |
3 |
回收利用水使用,加3分,有效期1個月, |
□ 加3分 |
|
13.回收利用水用于工地現場揚塵作業(包含切割材料、場地清理)、外排柵采用噴霧降塵處理。 |
5 |
回收利用水工地現場揚塵作業及噴霧降塵處理,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節材 |
14.采用周轉次數多的可拆裝式環保圍墻(如全塑料材質、輕質鋼板等); |
5 |
可拆裝式環保圍墻(不防火材料除外),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15.臨邊、洞口等防護部位推廣采用可拆卸周轉使用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圍擋(如拆裝式樓層臨邊防護、拆裝式洞口防護、可拆裝式防護欄桿等);基坑周邊圍護使用可周轉使用的可拆裝式防護欄桿。 |
3 |
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圍擋使用,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16.工地現場臨時道路、辦公區地面硬化采用預制塊材或鋼板鋪設。 |
10 |
預制塊材或鋼板鋪設用于工地現場臨時道路,加5分; 用于辦公區地面硬化,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加10分 |
|
17.多層、高層建筑使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鋁合金、塑料、玻璃鋼和其他可再生材料的大模板和鋼框鑲邊模板,實現模板周轉次數多、可回收利用,節約資源。 |
5 |
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使用,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18.采用輕質砌磚,采用特殊粘合劑,減少砂漿使用。 |
5 |
減少批蕩砂漿使用落實,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19.使用移動式、可循環使用的工藝樣板間。 |
3 |
使用移動式、可循環使用的工藝樣板間,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20.采用新型模板系統,減少外排柵和防護網的使用。 |
5 |
采用新型模板系統等先進工藝,減少外排柵和防護網的使用,加5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5分 |
|
21.生活區、辦公區采用防火性能好、可重復使用的周轉式或整體吊裝式板房設施(辦公板房、廚房、廁所)。 |
3 |
重復使用的周轉式或整體吊裝式板房設施,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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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地 |
22.施工現場利用永久道路與臨時道路相結合的原則,減少臨時道路的鋪設。 |
3 |
永久道路與臨時道路相結合,減少臨時道路的鋪設,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節能 |
23.使用變頻技術的節能施工設備,如數控彎箍機、鋼筋加工機等或工廠化生產。 |
3 |
變頻技術的節能施工設備或工廠化加工,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24.使用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如電動運輸車、噴涂機械等,減少使用人力,降低材料的損耗、提高工作效率。 |
3 |
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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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辦公、生活和施工現場使用LED節能照明燈具、太陽能、空氣能等節能設施 |
3 |
使用LED節能照明燈具、太陽能、空氣能等節能設施超60%以上,加3分,有效期3個月 |
□ 加3分 |
|
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意見: (簽名及注冊章)
項目部蓋章: 年 月 日 |
項目總監(或總監代表): (簽名及注冊章)
項目監理部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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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業主代表確認: 年 月 日 |
建筑業查詢服務